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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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2-(略)-2024-0013-01-01
标段(包)名称: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1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能否提供可研报告?
回复: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第(1)条款。
(2)1、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投标人应遵照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附件Excel版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并放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 (略) ,此工程量清单列入评标评审内容。 (略) 公共资 (略) 系统模块固化要求,投标人无法直接上传Excel版的报价文件,是否需要将Excel版报价文件转换为PDF版合并到总说明中一起上传? 2、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附件Excel版工程量清单:红线外部分的“管道部分小计”和“阀门部分小计”存在工程量。请明确这2项内容的投标报价方式。3、项目标段名称和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名称不一致,请明确。 4、投标制作软件中的经济标清单是否只是施工建安费中的建安费分项费用?是否需要汇总? 5、请明确投标制作软件中的导入文档是否只需要单独导入一个完整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分别分开导入? 6、联合体投标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是否需要CA锁进行同步企业信息? 7、招标文件中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第88页之后为空白,请补充完整。 8、投标制作软件中 (略) 公共资 (略) 的相关链接和同步信息,投标文件的复印 (略) 信息。9、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部分投标函中,备注写着投标人 (略) 公共资 (略) 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有关内容,开评标过程中将引用投标人填写生成的PDF文件的数据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 (略) 填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请补充说明。 10、合同协议书中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12月 28日是否有误?请明确。 11、定标因素应放在投标文件哪个位置?是否放在“五、其他材料”?
回复:1、是,投标人需要将填好的Excel版报价文件转换为PDF版合并到总说明中一起上传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 (略) ,也可以上传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标的其他材 (略) 。
2、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附件Excel版工程量清单:红线外部分的“管道部分小计”和“阀门部分小计”存在工程量,此为红线外部分清单工程量汇总小计,其综合单价已在上面分项清单报价中填报,投标人无须再填报“管道部分小计”和“阀门部分小计”的完全综合单价。
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涉及项目名称统一按“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填写。
4、是,是。投标制作软件中的经济标 (略) 公共资 (略) 系统模块固化要求,投标制作软件中的经济标清单是施工建安费中的建安费分项费用,且需要汇总,但不作为否决投标的评审因素。
5、是, (略) 技术后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小最大为100M,请投标人根据系统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后台, (略) 公共资 (略) 技术支撑电话:(略)、0757-(略)。
6、投标人具体可查看 (略) (广东省· (略) )-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 (略) (新平台)操作手册汇总,或咨询技术后台, (略) 公共资 (略) 技术支撑电话:(略)、0757-(略)。
7、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第(1)条款。
8、否, (略) 暂无法链接主体信息库,投标人的投标资料以投标文件为准(企业诚信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9、 (略) 技术后台, (略) 公共资 (略) 系统格式未有对应的填写端口,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即可。
10、是,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修正为2024年12月28日。
11、定标因素涉及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不限制投标人提供的位置,投标人可以考虑放在在投标文件中资信标“六、其他材料”或经济标“五、其他材料”的位置。
(3)1、根据招标资料,本项目招标名称明确本项目为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第58页关于大口径给水管道管材选择内容已明确“本改造工程大口径给水管道选用范围DN100~DN400”,故请问本次招标范围为何涉及到改造管道管经为DN1000以上的?请明确管道管经为DN1000以上的具体长度是多少?该管道的具体位置在哪 (略) ?招标控制价中其分项控制价是多少?请招标人明确回复,请勿用“按招标文件执行”等字眼回避、敷衍回答。
回复:本项目是EPC(含初步设计)项目,设计和施工是需要中标人根据进度要求完成,在招标阶段全部工程量均无明确地点和数量。
(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00元,而对投标人的类似业绩造价要求1.1亿元,经计算,1.1亿元的业绩造价占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比例为46.63%,请问46.63%占比的数据是如何得来的?为何占比不是40%或50%等整数?显然,该业绩造价金额的设置,是招标人根据某潜在投标人的已有的业绩金额精心计算的,实属招标人为某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制的,招标人与某潜在投标人串通。请招标人明确回复设置业绩造价金额的理由,请勿用“按招标文件执行”等字眼回避、敷衍回答。
回复:本项目类似业绩量化指标的设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18号)的规定。
(5)设计评分细则“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中的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为何是注册测绘工程师,勘察负责人要求执业资格为注册测绘工程师,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及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同时,勘察负责人,采用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岂不更符合项目需要?请问采用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勘察负责人是否满足对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要求?此外,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这一条的设置,明显属于跨类别设置注册执业资格,违反《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
回复:由于本项目勘察工作内容以现状管线物探和建筑平面及地形测量为主,注册测绘工程师作为勘察负责人更适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不适合本项目需求,因此不属于跨类别设置注册执业资格,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6) (略) 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给 (略) 管经在1米(含1米)至1.6米(不含1.6米)间的,属于中型工程, (略) 管经在1米(不含1米)以下的,属于小型工程,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只有中大型工程项目才可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法,而招标人故意在招标公告中提及改造管径DN1000以上,请问招标人是否刻意虚设改造管径DN1000以上的管,以便能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法以达到为某潜在投标人提供中标机会?如后续实际改造施工过程中不涉及管径DN1000以上的改造,则有直接证据可证明招标人与实际中标单位串通,进行利益输送,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侵吞国有资产。
回复:本项目是EPC(含初步设计)项目,设计和施工是需要中标人根据进度要求完成,在招标阶段全部工程量均无明确地点和数量。
(7)投标人须知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对类似工程的解释仅限于供水厂工程及供水管道工程,该条设置,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招标条件”及“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本项目对施工单位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故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等的设置, (略) 政类项目业绩、市政类项目获奖即可。
回复: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获奖情况等项目类别设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等6部门关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佛政数〔2024〕21号)、 (略) 政务服务和 (略) 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佛政数〔2024〕18号)的要求。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P19页10.1“技术职称专业”表述中”注: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这里没有明确此规定前后发证的职称有效性,请问是否应该表述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1.《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是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需要明确这个时间前后发证的有效性。2.近几个月佛山的招标文件都明确表述了此项规定发证时间前后的界定,建议统一。
回复: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第(2)条款。
(9)1、招标公告的招标内容中,要求投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备案等)。 提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因此,项目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工作应该用建设单位负责。上述要求违反上述法规要求,请明确。
2、合同条款2.2.1中提供施工现场:如工程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向相关部门依法提出申请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施工临时占地的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土地补偿费,以及办理临时占地的相关手续,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和负责,上述要求违反上述法规要求,请明确。
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略))》第4.1.2项明确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公告中明确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但本项目是EPC招标,还没有地勘资料及施工相关图纸,设备的数量及参数尚未明确,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支撑投标人进行准确组价报价,而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不是在设计施工图纸基础上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及项目特征描述与中标后设计施工图纸可能存在不一致,导致后期变更工作量加大。请问当设计施工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明显不一致,出现超出概算价及投标价仍无法完成项目施工时,该如何解决?
4、合同10.2条完工验收标准:(2) (略) 废除100%,明管拆除100%;(3) (略) 漏损率<3%;(4)新水表电抄成功率大于99.7%;抄表准确率大于99.7%等。 提问:(1) (略) 不应纳入完工验收标准, (略) 废除涉及众多非施工单位可控因素, (略) 消防、物业等;(2) (略) 漏损率如何统计;(3) (略) 受制 (略) 络等非施工方可控因素的影响,电抄成功率难以保证,不应纳入完工验收标准。
5、合同4.1条承包人的一般义务(65)款,承包人须在施工前办理施工临时用水申请,设置临时计量水表。因施工期间承包人直接间接造成 (略) /单体楼注册总表与户表差额水量异常的,参照该 (略) /单体楼前三个月的总分表差额平均水量,超出部分的水量由承包人承担。 提问:须明确水损、漏损的举证责任主体、计算方式等。
6、招标文件第92页“14.1.1.4 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第三方检测、监测费、房屋鉴定检测费、竣工测量费(含 GIS 上图)。其他费用按实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建安费*招标价的计算公式*投标折率计算。结算总价超过投标报价,则按投标报价结算。”请明确哪些地方发生上述费用?按实结算,不应该设置有最高结算价格。同时因项目是EPC招标,在勘测资料不齐、设计施工图纸不完善的基础上,上述费用招标控制价的设置不合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合同协议书中关于合同工期:“以 (略) /单体楼/配套公 (略) 为单位, (略) 施工期限为60天,单体楼施工期限为15天,配套公 (略) 施工期限为60天,网络通讯完成接入期限为15天(含 (略) /单体楼施工期限),承包人须在施工期限内完成施工并完成通水。”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略) (略) 、绿地、 (略) 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工程开工时间应当由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提供施工场地,并取得 (略) /单体楼/配套公 (略) 业主和物业管理方的书面认可开始计算。
回复:1.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备案等)由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用土地,无土地使用费和土地补偿费。项目建安费已包含临时占用场地的费用。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及项目特征描述为暂估,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时优先套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项目。如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漏项等情况参照招标文件10.14条款和合同13.3 变更程序执行。此外,本项目是限额设计、限额施工,且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暂估,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计量依据,具体参照合同14.1.1.2建安工程费执行。
4、(1)本项目不 (略) 消防、 (略) 改造;(2)澄清修正计算公式:“管网漏损=注册总表水量-用户分表水量”修正为“管网漏损率=(注册总表水量-用户分表水量)/注册总表水量”;(3)按招标文件执行。
5、发生水量异常时,发包人提供水表抄收数据,承包人自行复核,计算公式按招标文件执行。
6、上述费用发生地方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明确。费用结算方法按招标文件“14.1.1.4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其他费用”执行。
7、根据招标文件合同“二、合同工期”内容“以开工令时间起算”,开工令发出前具有现场施工条件,包含提及的业主及物业授权等。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因 (略) (广东省· (略) )上传的其他附件《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文件格式无效损失,现重新发布《 (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并以最新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注: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 (略) 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 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12月28日 |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
(4)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 (略) 漏损率≤3%;(计算公式:管网漏损=注册总表水量-用户分表水量) | (3) (略) 漏损率≤3%;(计算公式:(管网漏损率=注册总表水量-用户分表水量)/注册总表水量)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天诚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科技产业园B座3楼 | 地 址: (略) (略) 桂街 (略) (略) 电力科技产业中心4座6楼 |
联 系 人:曾工 | 联 系 人:黄工/张工 |
联系方式:0757-(略) | 联系方式:0757-(略)/(略) |
2024年11月19日 ? ? ? ? ? ? ? 2024年11月19日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答疑澄清文件公告 (1).pdf
- 招标公告附件[供投标人下载](略) (略) (略) 生活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发布)_已标记密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