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园区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 (略) EPC已由隆化县数据和 (略) 以隆数政投资复〔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略) 级财政衔接资金,唐山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隆化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 (略) EPC (2)项目地点:隆化县尹家营乡张家营村、隆化县经 (略) 食品药品产业园;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在尹家营乡张家营村建设库房2000平方米、阳光晾晒房1000平方米、晾晒场 6419平方米、烘干房 2 套。 (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在尹家营乡张家营村建设库房2000平方米、阳光晾晒房1000平方米、晾晒场 6419平方米、烘干房 2 套。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建安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 (略) 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5 00:00至2024-1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隆化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隆化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隆化县)、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略) (略) “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隆化县尹家营满族乡人民政府 王鑫 031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承德信南建筑 (略) 宋丽红 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发 (略)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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