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WX03标新建2#梁板预制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WX03标新建2#梁板预制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湾沚区湾沚镇新竹村
建设单位:中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湾沚区湾沚镇新竹村,用地面积8015平方米,总投资*元,项目经湾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湾发改备〔2024〕31号,项目代码:2401-*-04-05-*)。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小型预制梁生产场地、钢筋加工车间、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购置钢筋调直机、弯曲机、切断机、张拉设备、压浆设备、电蒸汽发生器、龙门吊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0片钢筋混凝土预制梁。 (略) 湾沚区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第1号),本项目仅为G50沪渝高速、G5011芜合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项目三标段(湾沚区段)配套临时生产项目,不得对外营业,本项目环评批复有效期至该改扩建项目三标段建设完成。该改扩建项目三标段建设完成后,中 (略) (略) 负责按相关规定自行拆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严格控制落实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养护采用电蒸汽发生器;钢筋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
3、声环境:强化噪声管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减振和设置减速带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落实综合回用或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危险废物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