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台区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汉区环督办函〔2024〕6号)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要求,现将我局生态环境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具体事项清单
(一)完成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拨付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按考核结果兑现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奖惩资金,按职责分工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二)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区本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投入较上年度同比增长,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资金保障;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争跑工作。
(三)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开展,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和排查的案件线索,配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四)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环境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投诉举报电话(0916-*)或书面投诉等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并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