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对江苏民政大厦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苏民政大厦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江苏民政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二)服务时限:合同期3年,按年度签订服务合同。
(三)预算金额: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费不超过6.*元。
(四)其他需求:本项目含其他消防设施零星维修。
三、响应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 报名单位采购活动前3年内维保服务业绩3份,省级机关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优先。
5. 报名单位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及维保团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32/T4696-2024)的要求。本维保项目应设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从业时间≥3年;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从业时间≥3年;维保操作人员4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7. 具有维护保养检测评估资质星级评定证书。
8. 具备消防查验资格。
四、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 送达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 送达地点: (略) 鼓楼 (略) 277号江苏民政大厦1207室。
3. 送达方式:纸质密封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五、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民政厅
地址: (略) 鼓楼 (略) 277号
联系人:李嵘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