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公示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9(至)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9(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略) 2023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 | 1、中标方负责供暖燃料费,人工费等费用(不含水电费)时长6个月。 2、中标方负责提供1吨燃煤锅炉一台及附属设备一套(锅炉要具有检测报告),保证设备正常供暖,如遇故障及时解决。 3、中标方要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往年同期温度,即:零上20℃…23℃。 4、中标方在采暖期内要负责锅炉房内所有设备的维护及更换。 5、中标方要具备相关资质。6合同签订时长1年。 | 30 | 9月 | 无 | 2023年7月18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