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立项的函》(巢管函〔2023〕8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本项 (略) 2 (略) 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计划,我委委托民力 (略) (略) 水利水电勘测 (略) 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申报单位出具的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水闸运行管理自动化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用,原则同意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立项,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该项目位置分布于合肥、芜湖 (略) ,涉及对巢湖流域的巢湖闸、裕溪闸、铜城闸、新桥闸、黄湾闸、兆河闸、东大圩进洪闸等大中型闸站及其管理区设施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理区既有用房改造和业务用房新建、管理设施维修、水安全监测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提升以及管理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该项目由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项目应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设置业务用房。
四、项目投资估算4614万元。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重要节点、方案的设计比选和论证,降低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