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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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略) | 昌阳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文登区昌阳河及支流 | 该项目河道治理长度为 15.7km,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床梳理和生态基地修复,(2)河道边坡梳理,(3)岸坡植物带种植,(4)水生植物种植,(5) 新建布水堰,(6)配套生产管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为8090.57万元,环保投资为128万元,占总投资1.6%。 | (1)大气环境:项目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途经村庄沿路设施工围挡,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并禁止抛撒式装卸;加强清淤管理,清淤河段四周设置围挡,清淤污泥要即时清运,并做好妥善处置。强化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外运堆肥;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洗车用水等,不外排。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地表水体。 (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避免夜间作业。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不设专门的弃土场、排泥场,沉淀池沉渣、开挖土方、淤泥等即产即运,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隔油池沉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期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确保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2. | (略) (略) (略) | 母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略) 文登区 |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张格河河口、开贞观村东、北截山村东进行河口清淤和楚岘河、蒿耩河、张格河、八*河河道治理,共计29.7公里等。 ②母猪河大床桥至高家庄村东交汇口河段生态修复工程,总计长度为29.96公里,主要包括保疏浚、岸坡植物缓冲带、沿河绿化、水生植物种植、布水堰、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③母猪河徐格村段人工湿地主要建设生态稳定塘和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设计面积约74.6亩,处理水量规模为2万m3/d。项目总投资为15608.96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1.3%。 | (1)大气环境:项目落实《 (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途经村庄沿路设施工围挡,施工中落实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并禁止抛撒式装卸;加强清淤管理,清淤河段四周设置围挡,清淤污泥要即时清运,并做好妥善处置。强化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2)水环境: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外运堆肥;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洗车用水等,不外排。各类废水及固体废物禁止进入地表水体。 (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声屏障等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避免夜间作业。加强施工期的噪声管理,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不设专门的弃土场、排泥场,沉淀池沉渣、开挖土方、淤泥等即产即运,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隔油池沉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不占用基本农田;施工期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确保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3. | (略) (略) | 年产 210 万套橡胶空气弹簧减震器件项目 | (略) 文登经济开发区宁波路20号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购置压延机、半自动反包成型机、硫化机、全自动成型机、激光刻字机、空气弹簧疲劳试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驾驶室空簧100万套(200万个),底盘空簧100万套(800万个)、工业曲式10万套(10万个)。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1.0%。 | (1)大气环境:项目涂胶工序、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要分别经有效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经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分别为7.215mg/m3、0.412mg/m3;二*苯排放浓度为4.88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为733(无量纲),VOCs、二*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项目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厂界VOCs、二*苯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厂界监控点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计COD、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00mg/L、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母猪河。 (3)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胶片压延机、压延机、成型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85dB之间。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威海 (略) 进行焚烧发电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胶料,产生量约为41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塑料零件,产生量约为4.0t/a,收集后回收利用。废帘布胶,产生量约为10t/a;废钢丝,产生量约为2.0t/a;废囊皮,产生量约为1.0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为200t/a;废包装纸箱,产生量约为6.5t/a,集中 (略) 回收。废脱模剂包装桶,产生量约为1.2t/a,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催化剂,产生量约为0.02t/a, (略) 回收。废活性炭、胶粘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废润滑油收集后返回炼胶工序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