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人社局对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持续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2022年10月17日,县人社局向县乡村振兴局报送了《2023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项目的报告》(灵人社〔2022〕138号),提出2023年实施就业帮扶项目9个,项目概算570万元,其中利用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实施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奖补项目,项目总投资36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经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并局会议研究,拟对灵台县鲜果家园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工厂等8家乡村就业工厂和灵台县宏林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等4家乡村就业帮扶车间, (略) 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给予奖补资金36万元。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三、资金来源
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3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计划对至少吸纳5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的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稳定吸纳劳动力就业满6个月且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对至少吸纳10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的乡村就业工厂,稳定吸纳劳动力就业满6个月且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项目计划投资36万元,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120人以上。
五、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县人社局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统筹推进稳岗就业和就业帮扶工作,认 (略) 、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相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帮扶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岗就业,持续拓展深化“灵台模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制定了资金项目计划,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进行实施。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上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在灵台县政府门户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不少于10天的公示,实行了专人负责,专人记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联合验收,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规范、准确。
六、绩效分析
项目的绩效从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4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得分50分;社会效益指标2个,其中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得分30分;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得分10分;预计项目资金支出36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分。
七、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得50分,效益指标得30分、满意指标得10分,资金支出指标得10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33-*、0933-*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