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2日,受于田县商务和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的委托,新疆蓝 (略) (以下简称:蓝卓越公司)承担了于田天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于田天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位置及范围: (略) ,北接G315省道,西临万方机场, (略) ;园区四 (略) 、 (略) 二、 (略) 一、 (略) 。
规划用地面积:9.8km2。
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业和棉纺业、新型建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
规划时限:2021-2035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于田县商务和 (略)
单位地址: (略) 8号政府办公楼老楼三楼
单位联系人:陈雪飞
单位联系方式: ***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蓝 (略)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略) (略) 新疆生物医药创业园孵化楼512、513室
单位联系人:徐工
单位联系方式:0991- ***
电子邮箱: @@@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略) 和天合公司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于田县商务和 (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