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和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C(GK)-*
项目名称:新和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
最高限价(元):*.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新和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服务主体,通过农田复垦完成后实现增减挂钩 (略) 域调剂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单位:元/亩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资格证明,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或法人))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 2021 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投标人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和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如诚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新城广场1号楼1单元15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逍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