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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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略) 蓟运河干流 江洼口至阎庄段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 (略) (略) 蓟运河干流江洼口至阎庄段建设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本 (略) 险工治理工程共5段,涉及两个乡镇,其中丰 (略) ,为南埋珠段左堤;宁 (略) ,分别为清泥村段左堤、六村段右堤、四五村段右堤、二三村段右堤,其中六村段、四五村段、二三村段首尾相连。本次治理工程位于蓟运河干流江洼口至阎庄段,涉及堤防长7.802km。分别为宁河左堤南埋珠村段(NM0+000~NM1+129),堤防长1.129km;宁河左堤清泥珠村段(QN0+000~QN0+450),堤防长0.45km;宁河右堤六村段(LC0+000~LC1+000),堤防长1.0km;宁河右堤四五村段(SW0+000~SW4+400),堤防长4.4km及宁河右堤二三村段(ES0+000~ES0+823),堤防长0.823km;本次治理工程共涉及到11座穿堤建筑物,其中一座维持现状,其余的拆除重建、维修加固或封堵。 | 1、环境空气:严格执行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降至最低,同时随着施工结束,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将全部消除。 2、废水:施工期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达标后,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废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 3、声环境:施工期机械应选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确保有效降低对施工场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废:施工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 (略)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路线、数量运送到指定地 (略) 置,同时做好运输及弃土场的各项环境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城管委及 (略) 理。 | 2024.10.11 — 2024.10.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