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采购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有不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贵方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在 (略) 查询、下载并予以确认收悉。
采购文件第5页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能根据报价清单内容提供相对应的税率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能根据报价清单内容提供相对应的税率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给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山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