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文件精神,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雨水排洪防涝工程
2、建设单位: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雨水排洪防涝工程拟建地点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
4、建设规模及内容:
阿拉坦额莫勒镇镇区内涝街道及背街巷道洼地等地段,铺设*m (略) 及附属设施。
5、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6、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4 年6 月开工建设,至2025 年12 月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进行评估。
三、项目法律和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项目为了解决雨水排放基础设施问题, (略) 服务水平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略) 基础设施建设, (略) 基础设施相应的系统化、规模化的建设,促进环境整洁、优美,推进生态和谐等具有重要生态意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人员,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②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③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六、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法科
联系电话:*
七、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新巴尔虎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