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公 (略) 队建设项目— (略) 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顺龙乡幸福村5组,占地面积 *** 平方米。地块属国有建设用地,根据2021年9月24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决定将该地块划拨给 (略) ,用于丹棱县公 (略) 队建设项目— (略) 建设,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3)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 -2011,划拨后的用地性质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中的“A1行政办公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 -2018,行政办公用地属于第二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地块土地规划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用地性质变更,为此, (略) 委托 (略) 开展丹棱县公 (略) 队建设项目— (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认为该地块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26日起5个工作日。组合 丹棱县公 (略) 队建设项目— (略)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