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被继承人:覃小领,男,身份证号:#xxxxxxxx0039。
覃小领名 (略) 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 (略) 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7)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6.67平方米,持有10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4年12月12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覃丽群(身份证号:#xxxxxxxx004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覃丽丽(身份证号:#xxxxxxxx0045),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覃丽群、覃丽丽继承覃小领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2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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