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流域大通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十一条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应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 (略) 络、报纸、项目所在地现场三种方式同步公开,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略) 络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附件1洞庭湖流域大 (略)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益阳大通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部长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略) 48-1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中鉴 (略)
联系人:李工Email:*@*q.com
电话:(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填写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电子邮件至环评单位邮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