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奥德燃气充装站项目 | (略) 开发区 (略) 39号 | 新民奥 (略) | 辽宁中源 (略) | 项目位于 (略) (略) 开发区 (略) , (略) 原有气站小而多,风险点多,设备陈旧安全隐患大,运营不规范等问题,新民奥 (略) 总投资*元,新建4台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台卧式液化石油气残液罐及配套液化气充装设备等。项目建成后液化石油气最大贮存量为261t,充装液化石油气80t/d。 | 批准 | 无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液化石油气充装废气。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空压机、烃泵、锅炉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渣、液化气残液、不合格钢瓶、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等,可能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大风天气时,尽量避免土料开挖,以免加剧扬尘;对临时堆放工程材料、砂石土应集中堆放,采取围挡、 (略) 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运输车辆采取苫布密封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扬尘要求,合理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液化石油气储罐为压力罐,装卸、充装系统与储罐接入气相平衡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略) 吉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均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项目将储罐区、危废暂存点、压缩机间、卸液台、灌装间和瓶库等均为重点防渗区,化粪池、絮凝沉淀池、辅助用房等均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执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液化气残液、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液化气残液收集暂存于残液罐内,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钢瓶、絮凝沉淀池沉渣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絮凝沉淀池沉渣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理;不合格钢瓶收集后,送至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