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征预公告〔2024〕15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白湖北园旧村改造一期B地块收储地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使用)面积:0.0403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白湖村;
西至北园村临时停车场;
南至北园村村道;
北至北园村农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北园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二类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5.原《白湖北园旧村改造一期B地块收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20号)》作废。
特此公告。
(略) 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