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公众能够充分了解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的建设,广泛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第一次公开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沙河海创 (略)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址: (略) 十里亭镇西葛泉村南,沙河海创 (略) 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4°20"49.48",北纬36°54"45.95"
建设内容:由年垃圾处理量为33万t/a(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变更为年垃圾处理量为33万t/a(日处理生活垃圾850t/d,一般工业固废90t/d,污泥50t/d,厨余垃圾10t/d),年垃圾处理能力不变。飞灰处理工艺由“水+螯合剂+水泥”工艺变更为“水+螯合剂”工艺。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沙河海创 (略) 于2019年委托河北 (略) 编制了《沙河海创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已取得批复(批复文号:邢环评[2020]7号);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变动,沙河海创 (略) 编制了《沙河海创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并于2021年6月6日取得了专家意见;沙河海创 (略) 于2021年12月21日组织了沙河海创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会,并取得验收意见,经专家组论证,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现有工程生产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t/d,年发电量15500×104kW· h。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河海创 (略)
联系人:尚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五骏 (略)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自2023年4月10日起。
1.电子版发送至:*@*63.com
2.纸质版寄送至: (略) (略) 十里亭镇西葛泉村南沙河海创 (略) ,尚总(收)*
沙河海创 (略)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