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略) 焚化炉热值回收技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珠海 (略) 焚化炉热值回收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依托富马酸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增加苯酐蒸馏残液进入现有回转窑焚烧炉焚烧,并改进原有的富马酸废液进料工艺。原危险废物焚烧炉技改后,处理能力(220kg/h固废和616kg/h废液)不变,年处理危废量由原来的3000t,扩大至4200t。年工作时间由原来的4156h(24小时连续运行,年工作时间约173.17天)增加到6104h(24小时连续运行,年工作时间约254.33天)。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_fdA2w7Nv26p4G7lQ。提取码: 71un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查阅期限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珠海 (略)
联 系 人:潘保安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251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Bacan.*@*pczs.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
珠海 (略)
2023年07月19日
作者(131****924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7-19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