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略) (略) :
报来《龙岩武平岩前~下坝3 (略) 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3 (略) 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略) 架结构,消除设备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国 (略) 发展策划部关于调整2024年35千伏 (略) 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发展前期〔2024〕47号), (略) 经济技术研究所《关于福建龙岩武平岩前~下坝3 (略) 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经研〔2024〕54号),同意建设龙岩武平岩前~下坝3 (略) 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2-#-04-01-#),项目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线路起于已建岩前~下坝3 (略) #8塔,沿途经岩前镇、中赤镇、下坝乡,终止于35kV下岩线#47塔,路径走 (略) “路径图”。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3 (略) 路径长约12.65公里,其中单回架空段12.2公里、利用已建铁塔更换导地线0.45公里,新建通信光缆约13.66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动态),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青苗补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岩武平岩前~下坝3 (略) 改造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龙岩武平岩前~下坝3 (略) (略) 径图(含沿线相关单 (略) (略) 径方案的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