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4-04 05:49
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一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黑龙江 (略) (以下称“采购人”)委托,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竞价,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塔河连线袋装水泥运输采购
1.2项目编号:*-007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袋装水泥运输采购,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序号 | 名称 | 发货地 | 收货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单价 | 税率 | 采购预算 限价金额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运输 | (略) 昂昂溪区 | 大兴安岭塔河县22站 | 吨 | 1000 | 180 | 9% | ¥*.00 | 此价格包含卸车费 |
合计 | 吨 | 1000 | ¥*.00 |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1.5提货期: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6提货地点: (略) 昂昂溪区。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技术指标按行业、国家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标准,如存在失效标准,以现行生效标准为准,存在多个执行标准的,执行最高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装车运输。
1.7.4验收:货到现场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需方负责签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9.2付款时间:按采购人需求,分期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9%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9%)。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9%)]*(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报名
只有在黑龙江 (略) 2022年度、2023年度袋装水泥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入围名单内的供应商可参与报名竞价。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4月4日14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竞价采购文件售价不收费。
5.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5.2竞价时间:2023年4月4日15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 (略) 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进行报名;
5.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5.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 (略) 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7.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9.平台交易服务费缴纳
(1)平台交易服务费金额以及形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实际发生总金额的1‰(电汇,金额取整到元位)
(2)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底(北京时间)
(3)汇款账号:
单位名称:黑龙江一 (略)
汇款账号:*
开户行名称: (略) 哈尔滨分行
(4)汇款须备注文字“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编号”,编号以实际公告编号为准
(5)汇款以后请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留存,并与竞价采购公告中的联系人核实到账情况。如需开具发票的,需要提供开票信息。(未提供开票信息或非公对公汇款的将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
10.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香山路5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一 (略)
地 址: (略) 松北区创新二路15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
日 期: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