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20〕139号)等国资监管规定,金昌 (略) 完成了对龙首*号幼儿园收购项目前期尽职调查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现将本项目中介机构选聘结果进行公示。
一、选聘结果
经按照公开比选规则确定,甘肃恒 (略) 和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分别提供此次对龙首*号幼儿园收购项目前期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服务。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略) 站:http://**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 (略) 资本运营部、金昌 (略) 财务部
举报电话:0935-*、0935-*
通讯地址: (略) (略) 98号、 (略) (略) 99号
邮政编码:*
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金昌 (略)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