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鱼台县人民政府公布印发了《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鱼政发〔2024〕6号)。鱼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推行目录管理便于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也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通过推行目录管理制度,可以把决策范围具体化,使承办单位在拟定重大决策草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目录编制及公布的依据
1.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目录编制及公布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县司法局牵头组织了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两次向各部门单位征集事项建议,同时, (略) 站向社会公众征集事项建议。经过两轮征集,共有40余个单位提报了10件事项建议。县司法局在综合考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法律专家对事项进行论证,初步形成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就该草案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征求了意见,并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最终拟保留4个部门提报的6项决策事项纳入目录。7月28日,《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通过了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7月31日,《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鱼政发〔2024〕6号)正式行文印发。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县司法局将通 (略) 站和 (略) 站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布各事项进展。第四季度将进行全年事项目录总公开,记载全年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成情况。
政策解读人:鱼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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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鱼政发〔2024〕6号 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