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3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平镇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六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5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 (略) 搬迁、 (略) 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计容建筑面积≤*.4平方米;2、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配建开闭所1座,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米,宜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2〕0008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2018〕960号批准征收,农转用指标来源均为新增建设指标,根据《 (略) 地票管理办法》、《 (略) 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617号)规定,该宗地需在招拍挂出让环节补充使用地票,建议由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小于*平方米地票证书到我局核减相应面积;4、该宗土地成交后,土地价款缴纳方式为分期缴纳,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6个月内交地,宗地建设期限为2年,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完成建设;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元(土地单价2590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7、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原则上现阶段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土壤污染,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20日 (略)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20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09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 (略) (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21日9时0分至2022年9月21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 (略) 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023-* 九、保证金银行帐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 (略) 分行合川合阳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