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庄圩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工程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泗阳县庄圩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工程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投〔2024〕3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泗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庄圩派出所办公楼装修工程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装饰部分地面主要为地砖地面、PVC地面、石材地面等,天棚主要为纸面石膏板、铝方通、矿棉板等吊顶,墙面主要为装饰板墙面、乳胶漆墙面、瓷砖墙面等。安装主要包含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换气扇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 (略) 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3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情况:本项目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编制说明。
三、招标文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招标控制价、图纸等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市场调研、招标文件满足公平竞争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0月24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邮箱:*@*q.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 (略)
地 址: (略) 泗阳县众兴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玮 #
招标代理:江苏#鼎 (略)
地 址:泗阳县新世界花苑35号楼#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魏慧/王丽丽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