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01 一、招标概况
(略) 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的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工程施工于2024年4月1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7日9时3 (略) (略) 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智 (略) | 湖北 (略) | 宜昌 (略) | 投标报价 | *.74(元) | *.94(元) | *.44(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 履约期限(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5-4-*-2020 | 电力施工总承包*级/D*;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5-4-*-2021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5-4-*-2007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安许证字【2019】* | (鄂)JZ安许证字【2015】* | (鄂)JZ安许证字【2005】*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经理 | 刘晶晶,二级建造师,鄂* | 郝爱辉,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鄂*、鄂建安B(2022)* | 雷万斗,建造师证,鄂* | 技术负责人 | 姚晓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E* | 向克熬,职称证,P3 * | 高晟洋,工程师证,E* | 施工员 | 李飞,施工员考核合格证,*0540 | 汪智,职业培训合格证,*2407 | 杨军,施工员证,*0009 | 安全员 | 胡晓芳,安全员考核合格证,鄂建安C3(2023)* | 周剑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鄂建安C3(2022)* | 李杨,安考C证,鄂建安C3(2021)* | 质量员 | 姚小哲,质量员考核合格证,*0002 | 周海军,职业培训合格证,*1733 | 胡继龙,质量员证,*0016 | 劳务员 | 周学会,劳务员考核合格证,*0107 | | | 特种作业人员 | | | 蒋晓光,高压电工,T*013、何强,高压电工,T*016 | 维保人员 | | | 王岳荣,高处作业,T*019 | 资料员 | 余秀芬,资料员考核合格证,*0007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湖北智 (略) | (略) (略) (东方瑞景)10KV配电工程 | 1108.00 | 王怀溶 | | 湖 (略) 高性能电池隔膜项目-湖北金力-110KV变配电工程 | 3670.00 | 杨奎 | | 宜昌 (略) (略) 区10KV配电工程 | 526.27 | 王怀溶 | | 宜昌 (略) 商贸中心10kV配电工程 | 705.00 | 龙晓斌 | | 湖北 (略) | 东站37号地块商品房项目电力工程 | 1768.* | 周军 | | (略) 夏家坪子50MWp农业光伏电站光伏区EPC总承包项目建筑与安装施工劳务分包 | 1841.* | 胡小波 | | 宜昌 (略) | 夷陵区梅子垭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三期10kV配电工程 | 3379.* | 李兴平 | | (略) 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供电工程专业分包(一标段) | 3328.8 | 黄黎明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7日10时5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评标 (略) (略) 进行。评标过程如下: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3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详细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智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 (略) 招标人代表:李洲传 监督人:谭琛、陈运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春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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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17时3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 (略)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 (略) 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电话(传真):0717-* 3.行业主管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 0717-*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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