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指标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今年1-11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变差)1.8%,空气优良率为90.4%,比去年同期上升(改善)1.8个百分点。预计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也存在变故,年内最后一个月将时刻紧盯大气质量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共享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份,黄湖、大官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Ⅲ类水,龙感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0.030、0.036、0.068mg/L,均达到考核要求。预测均能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
坚持“动态清零”。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全面查、彻底改”行动,发现问题全部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细化任务举措,严格把握时序进度。截至11月30日,2023年全县清单内问题共100个(重复件3个),其中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市级暗访片问题3个,市级回头看交办问题4个,自查“回头看”发现问题8个,其余自查“N”类问题83个,已完成验收销号37个,已完成整改并正在办理销号手续8个。此外,省环委会部署的“大排查、大整治”立行立改问题56个,已全部完成。“国字号”问题中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临江产业园皮革企业问题 (略) 级 (略) 级现场核验,待批复销号。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砂石加工企业和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按照“一企一策”“一矿一策”狠抓落实,砂石加工企业问题整改进 (略) 级中期评估尚认可,总体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露天矿山治理修复、机制砂石企业整治、砖瓦窑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和工业污水专项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医疗废水治理能力提升等9个整改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县域部分行业企业和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二)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1.强化“五控”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加强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水平,完成3家砖瓦 (略) 地标达标改造,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累计排查企业368家,新增涉气企业128家,基本实现排污许可企业全覆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检测,加强汽车尾气监测企业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维护站监管,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工作,建立2523人的秸秆禁烧包保网格。
2.坚持“水岸同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对污水处理厂、涉水重点企业等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累计投入7400万元整治皮革企业环境问题,依法清退整合不达标企业18家;完成75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和2348个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及63个敏感区域点位排查、溯源、检测工作,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减少入湖污染负荷;积极开展华阳河湖群生态修复试点研究,完成大湖700亩水面草籽撒播和600余亩水草种植,积极推动龙感湖湖区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实施,努力探索大型浅水湖泊生态修复路径;常态化开展2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县二水厂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和监控水平,积极推进县第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出台《宿松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建立完善重点巡查、一般巡查和日常巡查机制。
3.加强风险防范,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强化“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完成18宗“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2家土壤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消除重点场所、设施土壤污染风险隐患;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8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完成254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1个安全利用示范基地,设置5个不同的安全利用示范区, (略) 安全利用技术应用措施落地提供展示样板。
(三)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谋划乡村生态振兴。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四项工作,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环境隐患排查,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 (略) 级下发4处卫星拍摄疑似黑臭水体线索核查,确认1条作为黑臭水体问题上报。
2023年我县需完成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1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个乡镇(街道)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目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年度任务已基本完成,2023年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1.8%。
编制印发《2023年宿松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督促指导2022年度生态试点乡镇、 (略) 、市验收准备工作,目前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 (略) 级验收,2023年度生态振兴建设试点完成申报,北浴乡滑石村、九姑乡新安村2个行政村作为2023年生态振兴试点村开始试点建设工作。
(四)持续优化生态格局,稳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巡护,开展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5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完成销号,启动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
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完成《宿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编制,已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同时谋划宿松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编制宿松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推动实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保障调度机制,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主线实施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行动。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监管,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餐饮油烟管控,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和禁放禁烧。
积极推进大湖生态保护与利用,科学谋划大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适时开展大湖野生菱角等水草打捞。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实施,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巩固提升湖泊治理成果,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雨污分流。持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县第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龙感湖联防联控。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指导产废单位完成2024年度申报登记,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成效评估,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开展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完成年度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编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防范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
(二)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狠抓面上整改。全年全要素推进“除存量、控增量”专项行动,继续 (略) 级层面交办问题“动态清零”,狠抓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持续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动态排查整治,高度聚焦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岸线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工业集聚区污染等重点区域和领域,全面排查,系统整改,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二是狠抓点上整改。谋划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把手”工程,自2024年第一季度起,结合“1+1+N”整改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由各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各主动包保不少于1个本辖区内较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亲自挂帅抓整改,全年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县直监管单位落实验收监管责任,对账销号。
(三)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完成《宿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修编,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论证。结合乡村生态振兴,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接续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四)稳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高标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等四项重点工作十四五任务,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衔接美丽乡村建设推进2024年度农村污水治理和环境整治。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探索谋划北浴乡滑石村和九姑乡新安村2023年度试点建设新路子,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示范引领。
(五)优化环境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挖细掘减排潜力,认真梳理减排项目清单,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发挥“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研究预判宏观政策,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政策服务,避免盲目投入造成损失;推行经开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利用好环评“打捆”审批政策,进一步优化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助力项目尽快落地。
(六)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未验先投、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行“三为主”工作法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坚持分类整治,营 (略) 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