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三原县委、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库(以下简称县法律顾问库)。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择优选定不超过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库。通过建立县法律顾问库,合理整合和配置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组成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法律顾问服务队*,满足县委、县政府,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高新区管委会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聘请法律顾问的村委会等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我县提供专业法律人才保障和法律服务支撑。
二、入选范围
(略) 或三原县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三、入选方式
通过推荐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
四、入选标准
(一)依法设立,声誉良好, (略) 或三原县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在政府法律服务、民商事法律领域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专业经验,在律师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专业影响力;
2.能够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职尽责及时高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严格遵守服务管理规定,服从聘任单位安排,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信息;
4.有固定的团队成员,并能够保证服务团队负责人和驻场律师及时参加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服务;
5.律所住 (略) 内,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入库律师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类),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执业5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认真负责,勤勉敬业。
(三)近3年为政府机关、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
五、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方式
(一)服务内容
1.重点梳理已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分析查找聘任单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依法履职规范要求,提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合理建议方案。每个工作年度不少于1次。
2.定期走访聘任单位,了解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参与聘任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沟通交流法律服务重点内容,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措施和方案;参与信访坐班接访工作,解决群众来访相关法律问题。每月上门走访坐班不少于2次(具体以合同为准)。
3.根据聘任单位要求,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
4.参与聘任单位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研究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5.根据聘任单位的要求参与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有关合同文本、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6.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聘任单位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点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调研成果。
7.根据要求,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
8.根据要求协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9.妥善收集保管聘任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法律顾问承办业务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立卷归档。
10.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1.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并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2.到场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专题调研;
3.接受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
4.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要求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书面意见;
5.接受有关法律事务的电话咨询,并提出意见;
6.对聘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协助聘任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或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以现场授课的方式提供服务。
六、选聘方式
(一)报名。在“三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库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政府机关、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聘书等相关材料。
(二)审定。由县司法局组建评审小组,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拟入选县法律顾问库名单。
(三)公示。三原县司法局通过“三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将拟入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建立县法律顾问库。
(四)聘任。县委、县政府,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人民团体、高新区管委会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聘请法律顾问的村委会的法律顾问原则上应当从县法律顾问库中聘任,即在县法律顾问库中,通过律师事务所推荐,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研究确定,并在县司法局备案。
七、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县法律顾问库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法律顾问的聘期由聘用单位与法律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少于3年。县司法局负责法律顾问库日常管理工作,对聘期内有失职行为或有其他情况需要解聘的,及时通知聘用单位后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15日。报名单位须提交《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库报名表》3份(含电子文档)及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三原县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库报名表
2.入库承诺书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