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泸州鑫城金属回收年回收加工200万吨废旧金属升级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泸州 (略)
3、建设地点: (略) 合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5、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
6、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约171.2亩),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加工废旧金属200万吨。新建废钢加工车间、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循环水泵房、雨水回用间、办公楼、门卫室等。配置门式剪切机、金属液压打包机、废钢破碎生产线等加工设备,和辐射检测、电子磅、行车、运输车辆等环保、辅助设备,形成年回收加工 200万吨废旧金属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泸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合江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宇 (略)
单位地址: (略) 江阳区驰骋路6号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