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何家坟( (略) 社区)平房区常态化安全防控雇佣保安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方): (略)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老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供应商(*方):中戍卫士(北京) (略)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第六条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6月30日*方应按如下标准向*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该期限服务费小计*.33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角*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7日*方应按如下标准向*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该期限服务费小计*.67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零*元*角*分)。合同总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以上服务费包含保安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其他一切*方应付费用)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一个月的服务费*.67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角*分)。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07-01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