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昌都县顺通加油站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昌都县顺通加油站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西藏海 (略) 顺通加油站
项目地点: (略) (略) 城关 (略) 院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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