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略)/2024-(略) | 发文时间 | 2024-10-21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发 (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第七幼儿园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 (略) :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第七幼儿园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同教函〔2024〕195号,项目代码2410-(略)-05-02-(略))收悉,经研究,现就同心县第七幼儿园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同心县第七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第七幼儿园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混凝土地面210㎡;拆除及新建天棚吊顶50㎡;新建人行道伸缩门2.4㎡;新增吸顶灯2套、消毒灯1套、灭蝇灯2套及水龙头5个, (略) 、洗手池、洗脚池及水池墙体14.5m3。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第七幼儿园内。
四、建设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5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略)元,其中:工程费用12.(略)元,其他费用0.(略)元,预备费0.(略)元。资金来源:校舍安全保障专项资金。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 (略)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