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
1、 (略) 仅出具佣金发票,期限是自交纳全款之日期起30日内。若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开具发票的,我公司不再另行开具。
2、本次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部分设备可能存在相关配件损毁或丢失,破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依据《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将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预展时间为2023年8月9日-8月10日。有意竞买者请于8月8日17:00前向拍卖人咨询标的情况,不接受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验标的,竞买人须在拍卖人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详细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和拍卖活动的相关事宜。
4、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的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愿意承担参加拍卖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拍卖成交之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到现场查验、不了解拍品情况、不能正常使用等任何理由,作为违约和免责的依据。
5、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规格、数量、质量、功能性状、图片等任何描述和说明仅供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参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与委托人自行协商,到相关部门办理过土地、房产等过(入)户手续并负责承担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1日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 (略) 金水区农业路东22号兴业大厦A座18楼会议室同步公开整体拍卖 (略) 破产实物类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九大街与陇海一路交叉口西约150米路南,是生产农用车辆配件的专业厂家。厂区占地约88.22亩,建有钢结构标准化厂房2.9万余平方米,综合楼(含办公楼、宿舍楼)约5000平方米,另有机器设备、办公用品、配电设施、半成品及库存原材料若干。起拍价3700万元。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1 (略) 咨询详细情况,并向下述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开封自贸区支行,账号:2481 6675 0507,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
展示时间: 2023年8月9日-8月10日
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 李女士 * 杨女士*
公司地址: (略) 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14层1411号
(略) (略)
2023年8月1日
竞买须知
受 (略) 管理人委托, (略)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于2023年8月11日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 (略) 金水区农业路东22号兴业大厦A座18楼会议室同步公开整体拍卖 (略) 破产实物类资产。
一、拍卖标的位置
拍卖标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九大街与陇海一路交叉口西约150米路南。
二、拍卖标的范围 (详见但不限于相关评估报告)。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88.22亩,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
2.出让时间:2013年7月。
3.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其中厂房2.9万㎡,综合楼(含办公楼、宿舍楼)约5000㎡。
4.附属物:位于建筑内的配套设施设备。
5.机器设备及库存物资、原材料等。
三、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3700万元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做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
五、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到拍卖人住所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清单并签署《竞买协议》。
六、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除拍卖文件所披露的事项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七、竞买人报名条件
1.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手续。
2.企业法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手续
八、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0日17:00止。
九、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拍卖前。
十、拍卖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 (略) 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14层1411号,联系方式:李女士*,杨女士*。
十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二、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委托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双方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税金),按税费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报名时缴纳的人民币500万元保证金直接冲抵成交款,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剩余成交款。
买受人未按委托人书面通知支付成交价款的,拍卖人可以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原成交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另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时,原成交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四、拍卖标的交付:
成交价款全部支付完毕后,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收款确认书及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到拍卖人处办理标的交接和过户手续。
十五、按照《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内容,如果本次拍卖成交价低于五千万元,则买受人应在成交价之外再给与普通债权人固定费用,因此,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为总成交价(按照变价方案的固定费用+成交价)。
十六、相关遗留问题,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共同解决。
(略) (略)
2023年8月1日
拍卖标的范围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88.22亩,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
2.出让时间:2013年7月。
3.地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其中厂房2.9万㎡,综合楼(含办公楼、宿舍楼)约5000㎡。
4.附属物:位于建筑内的配套设施设备。
5.机器设备及库存物资、原材料等。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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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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