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自然告字〔2023〕24号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武平县工业园区F06-1地块“标准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武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武政地〔2023〕61号),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武平县工业园区F06-1地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及主要指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
G2023-2 | 武平县工业园区F06-1地块 | 46261 | ≥1.1且≤3.0 | ≥50888且≤* | 10-20 | 542 | 109 | 2 |
1.G2023-2地块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允许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项目,符合相关项目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和国家相关项目环保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亿元。按照《武平县工业园区F06-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3〕11号)规划要求建设。该“标准地”“2+X”控制性指标如下:
(1)主干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额:3亿元;
容积率:≥1.1。
(2)其他指标
亩均税收:15万元;
用地规模:46261平方米;
单位能耗:动力电:550.83Khw/t;
单位排放: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漆工序排放的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相关排放标准;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接入武平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武平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平川河;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的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处置。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记录或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3年8月11日8时0分0秒 至 2023年9月7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9月1日 8时0分0秒 至 2023年9月11日 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
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23年9月7日15时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开具缴交票据以取得竞买申请资格。
六、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7日16时前,凭缴交票据等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逾期无法办理。
2.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扫描《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竞买申请。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武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只有登*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截止之日的现状为准);出让地块的地质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成交地价款不含土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2023年10月10日前)缴清。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从约定期限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超过60日,经税务局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武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由武平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交地,如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顺延。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进行出售、出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
5.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竞得“标准地”后,在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2+X”控制性指标、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事项,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出让文件规定的地价款及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可抵作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8.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 (略) 公共 (略) 武平分公司
①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②中国邮政 (略) 武平县支行,*012;
③中国 (略) 武平支行,*88888;
④ (略) 武平支行,*2。
9.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 (略) 场网(http://**)、武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cn)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_fjzpg/Main/Index)查询。
10.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平川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 0597-*
联 系 人:潘女士、童女士
特此公告。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