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3-20
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 | 7500 | ||
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杨晓栋 | ||
1250 | 25 | ||
2024-08-30 | |||
新建 | |||
(略) 500米, (略) 600米, (略) 600米,道路500米,地面硬化7000平方米,垃圾箱3套,路灯25盏及燃气阀门其他附属设施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弃料要尽可能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弃渣、弃土和施工垃圾应运走至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场地清理平整与复原工作。 |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程序,精选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和采取降噪声措施,另一方面在夜间禁止施工。 | |||
有环保措施: 开挖时破坏施工场地,建设完成后及时恢复,能够绿化的及时绿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