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钵盂岛配套公共排污口建设工程 | (略) 普陀区虾峙镇金钵盂岛西南侧 | (略) 普陀区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排污管道总长296m(含扩散器长度9m),共分为两段:起始成*段排污管道敷设长110m,采用PE100dn250SDR11管埋地敷设,磨盘洋海底排污管道敷设长186m,采用PE100dn250SDR11管埋地敷设。排放口扩散器长度6m,设2个喷口,排污管道起始布置检修阀井1座。设计排水规模为1500m3/d,设计流量为0.028m3/s。 | / | 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在管槽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安排进度,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设计好开挖进度,有效控制悬浮泥沙产生的污染。(2)在大潮期,水流流速较大,泥沙较难沉降,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在大潮期进行管槽开挖和回埋施工作业。(3)施工船舶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施工船舶还应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溢油事故。(4)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在施工营地设置厕所+有动力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用于岛上植被灌溉用水,不向周边海域直接外排。(5)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料、垃圾等不得弃于施工场地,禁止倾倒在水体附近,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或按规定处理。(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加强同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作业。在超出船舶抗风浪性能安全系数的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施工作业,以免发生船舶倾斜或翻船事故。2、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以减少施工机械和船舶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施工船舶空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3)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 (略) 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可有效地吸收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4)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天气变化,在有大风出现时,停止施工作业。(5)施工企业和施工船舶使用清洁燃油,减少船舶废气污染物产生。3、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并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措施 (1)拟建项目施工开挖土在埋管后全部用于回埋,不外弃,禁止向周边海域等随意倾倒弃土、弃渣。(2)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应经收集上岸后,与*上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禁止向周边海域等随意倾倒。(4)管材切割边角料统一收集,由供货厂商进行回收,实现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拟建项目是污水排海管道工程,在营运期不会产生污染物,营运期排入海域的污水排放浓度由金钵盂临港产业园*域企业污水处理厂控制,因此园区各企业污水处理厂尾水的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污水处理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2、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排放口;3、排海口附近水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4、开展海洋增殖放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