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踵头河治理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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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踵头河治理工程 | ||
性质 | 更正 |
(略) (略) 踵头河治理工程
答疑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 (略) (略) (略) 源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略) (略) 踵头河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问题一: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厅2012年9月25日以粤水建管〔2012〕163号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综合评估法是对所有正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各项评审指标所占分值,各评委独立进行定量评分。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只有技术分、报价分,并无其他有关信用分、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等详细评分要求,请问是否符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要求?
答:广东省水利厅于2024年7月1日发布“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已废止。
招标单位: (略) (略) 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日期:2024年 12 月9 日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清远市清城区踵头河治理工程答疑公告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