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亨镇硕和公园生态提升工程结果公示
新亨镇硕和公园生态提升工程项目结果公示 | ||||||||||
一 | 项目名称 | 新亨镇硕和公园生态提升工程 | ||||||||
竞投单位 | (略) (略) 新亨镇硕和村硕和经济联合社 | |||||||||
工程造价 (最高限价) | ¥*.33 | |||||||||
二 | 中标单位 | 广东 (略) | ||||||||
中标价格 | *.33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标价 | 是否中标 | |||||
1 | 广东 (略) | *.33 | 是 | |||||||
2 | (略) | *.33 | 否 | |||||||
3 | (略) | *.33 | 否 | |||||||
四 | 公示及合同签订时间 | 1、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新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称反映的,反映材料应该盖加单位印章。 2、交易双方应自签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前的约定到镇(街道)交易中心现进行合同签订。 | ||||||||
五 | 投诉联系方式 | 交易服务机构:新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
新亨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