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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 (略) 鑫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4楼
1 | 项目名称 | (略) 鑫 (略) (略) 建设项目 |
2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柳河镇包大桥村西北侧 * m |
3 | 建设单位 | (略) 鑫 (略) |
4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省中环瑞邦 (略) |
5 | 受理日期 | * 日 |
6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见附件 |
7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