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格尔木盐化(集团) (略) 年产#吨工业盐、#吨食用盐改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格尔木盐化(集团) (略) 年产#吨工业盐、#吨食用盐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格尔木盐化(集团) (略)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 (略) 察尔 (略)
建设内容:该项目无新增用地,利用原有厂房、 (略) 、 (略) ,在原#吨工业盐、#吨食用盐的产能基础上,新建成品晒场、四套洗盐装置及辅助设施,购置色选机、筛分机、包装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设后达到年产#t工业盐、#t食用盐产能。现有工程年产工业盐#t、食用盐#t,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本次改扩建将工业盐生产规模由现在的#t/a提高到#t/a,食用盐生产规模由现在的#t/a提高的#t/a,配套氯化钾1.#t/a。采输卤、盐田工业场地由采输卤渠、采卤井、原卤泵站、盐田及泵房等建构筑物组成。加工厂包括 (略) 、 (略) 、氯化钾加工厂等。固体矿床采用台阶后退式露天开采,液体矿床采用采卤渠露天开采,较深矿层采用井采,盐田采用分段滩晒盐田工艺。石盐矿、盐田再生盐原矿经搅拌槽、洗矿机、堆场滩晒干燥、装袋后得到工业盐。盐田再生盐矿经过除铁、色选、破碎、输送、干燥、筛分、包装等工序得到食用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尔木盐化(集团) (略)
联系人:王晓伟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 (略) (略) 36-3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 (略)
地址: (略) (略) 火车站街道 (略) 351号第2层002号工位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怀军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谢谢您的合作。
格尔木盐化(集团) (略)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