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 (略) (略)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田大明光学(杭州)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型配套用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白杨街道10号大街137号 | 大田大明光学(杭州)有限公司 | 杭州 (略) | 在公司厂房内,扩建92.61平方米生产辅助型配套用房#类仓库,总投资预算约 #元,项目属于企业的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不涉及储罐,#类仓库内所储存物料除硝酸钾为袋装外,其余均采用桶装。所有储存物料均由汽车运至#类品仓库,使用时采用手工推车搬运,不在仓库内调配及分装。 | \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一、废气:本项目仓库贮存的物料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化品及产生的危废(废包装桶及废液)。暂存过程中,储存的物料在密封状态下无废气排放,如果有因密封不严、产生“跑、冒、滴、漏”现象,可能导致物料泄漏和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气体,事故状态下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由活性炭吸 (略) 理,再经排气筒排放,预计对周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且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进入现有项目事故应急池,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一般情况下,事故废水不会进入外部环境,事故发生时对周围的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主要为通风换气设备运行噪声。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①设置单独的风机房,设置隔震基础或减震垫、隔声罩;②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在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基础上,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废:本项目固废为配 (略) 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五、风险防范: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危化品、危险废物泄漏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危化品、危险物质的贮存运输工作,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泄漏或火灾爆炸的事故发生。应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及建设。需根据本项目情况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套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或设施,在此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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