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早餐、晚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利辛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1: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校长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辉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颍泉 (略) 8号巨川广场B座111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LXCG(2024)08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早餐、晚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中:
注:综合评审表中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具有清晰标识和原件清单目录)由评标委员会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更正为:注:综合评审表中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对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对中标单位的不良投标 (略) 上披露等处理。
标书份数及要求为: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2份,正、副本分开单独装订成册密封。
标记要求(封套上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
地址:利辛县永兴学区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马校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辉大 (略)
地 址: (略) 颍泉 (略) 8号巨川广场B座1113室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