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 (略) 天津洪晟基业年产楼承板*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洪晟基业年产楼承板*套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5号 | 天津 (略) | 天津 (略) 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目前,公司拟投资*元,租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5号的现有闲置厂 (略) ,建设“天津洪晟基业年产楼承板*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挤出机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建筑用楼承板连接卡件的挤出,同时外购成品钢筋桁架以及裁切好的成品挤出板(PP/PE材质),经厂内人工组装成建筑用楼承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楼承板*套。 | 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并安装调试,设置集气管道,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等工程,施工期扬尘产生量有限,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运营期废气 本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挤出机出料口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环保措施可行,大气环境影响可控。 废水 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因不断蒸发每天补充新鲜水,循环使用,约一个季度排放一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设备冷却水一并由园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 本项目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废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