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4-*
通信地址:江 (略) 137号
邮编:225200?
项目代码:2311-*-04-01-*
关于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建都河(梅家闸至向阳河)建设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建都河(梅家闸至向阳河)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地 (略) 江 (略) 以东、 (略) 以南、向阳河以北,规划建设河道总长约1公里,河口宽27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开挖、生态联锁护坡、钢筋砼挡墙、跨河桥梁1座、闸站1座,并配套建设沿河栏杆、绿地及预留雨水口等工程。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设备冲洗、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
(二)施工扬尘按《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设置围挡,落实临时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采用优良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施工过程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应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施工场界排放标准限值。
(四)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取土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弃土场等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你单位应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
四、你单位应严格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略) 江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环境监管。
六、你单位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其他各项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与运营,并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各项管理要求与规定。
七、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