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表字〔2024〕XX号
关于《 (略) 平顶山截洪沟排水防涝提升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略) 排水事业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平顶山截洪沟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平顶山截洪沟排水防涝提升工程位于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工程总投资2964.*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86%。工程主要为平顶山截洪沟及春明暗渠改造工程和华阳暗渠局部段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平顶山生态截洪沟(辽宁冶金 (略) —动物园正门)改建680米,春明暗渠A段(动物园正门—动物园大客车停车场)暗渠拆除并新建470米,春明暗渠B段(动物园大客车停车场— (略) )暗渠维修180米,春明暗渠C段(春明小学—张家河)暗渠拆除并新建420米,暗渠合计设置污水管线1070米;原有华阳暗渠局部段(彩乐社区门前—彩兴街- (略) 交叉口)拆除并新建,暗渠长度623m,并在新建暗渠两侧敷设截污管道1246m,恢复新建暗渠及污水管道时 (略) ,恢复面积5773m2。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应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定期洒水,施工现 (略) 进行硬化,出场车辆设置冲洗设施;定期喷洒天然植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淤泥清运前需要喷洒除臭剂,采用密闭吸污车进行运输;淤泥临时堆放场周边设置3m高围挡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成区的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淤泥临时堆放场中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少量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20m3)收集后,与淤泥混合晾晒处理,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移动式废水收集箱(10m3)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设置连续的临时彩钢隔板,合理安排施工车 (略) 和时间,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利用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理,即产即运,干化后淤泥由封闭运输 (略) 豪脉 (略) ( (略) 千金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处理。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在施工区内设置警示牌,对施工及管理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排放施工废水和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土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临时用地及时恢复,开挖土方及时利用渣土车进行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堆存,严禁在施工要求范围以外施工,严禁车辆随意下道行驶,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清除建筑物垃圾及各种杂物后进行土地复垦。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XXX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