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江南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QT-*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 (略)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江南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债券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 建设规模:拟新敷 (略) 总长95.53km,其中:DN (略) 51.97km,DN (略) 14.87km,DN (略) 17.54km,DN (略) 10.34km,DN (略) 0.8km;新建Φ450塑料检查井436座,Φ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1121座;新建化粪池71座;新建生态处理湿地355㎡;购置安装泵站远程控制系统1套。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10。其中:。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设计*级以上(含)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市政专业),并提供近3年完成过至少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其他3名(至少)专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场监管 (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 (略) 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6.2根据《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 (略) ”,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 (略) ”,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 (略) (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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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