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德阳南站站房及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德阳南站站房及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项目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8-*-04-01-*】FGQB-0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贷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8-*-04-01-*】FGQB-0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正衡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2 建设规模:
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 m2,其中地上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m2,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4000 m2,地下车库 8000 m2 。
(略) 及景观绿化: (略) 及跨西 (略) 及景观绿化长度约400 米及景观绿化; (略) ( (略) )及景观绿化长度约 480 米。
(具体建设内容将依据*方最终决策为准)
2.3 计划投资:* 万元;预计工程费用 *.00 万元 。
2.4 监理服务期:36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监理。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组成方不得超过 2 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8月15 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09 月 04日09时30分00秒,登录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凭CA (略) 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 (略) 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 (略) 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 (略) (四川省. (略) )(网址:http://**),凭CA (略) 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 月 04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和《 (略) (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旌阳 (略) 瑞河街57号
电 话:0838-*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 (略)
地 址: (略) 旌 (略) 一段2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德阳五洲锦樾里支行
账 号:*4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衡 (略)
地 址: (略) 镇江街18号睫园综合楼1栋5-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83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德阳五洲锦樾里支行
账 号:*79
2024年08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