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的基本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地点: (略) 惠东县 (略)
建设项目概要:为落实规划政策 (略) 场需求,广东惠 (略) 拟在现有一期工程的预留地块建设惠州LNG接收站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3座(略)立方米储罐(包括6台低压泵,另外预留3个低压泵泵井和3个返装船泵泵井)、2台BOG压缩机、2台高压泵、2台ORV、2台海水泵、1座地面火炬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实施后惠州LNG接收 (略) 理能力由(略)吨/年,提高到(略)吨/年,并增加相应的LNG储备能力。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惠 (略)
地址: (略) 惠东县平海镇碧(略)村白沙湖地段
联系人:李炎章,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5号
联系人:骆一夫,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运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建议等。
五、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点击本文链接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略) 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链接:http://**_(略).html。
六、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本信息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广东惠 (略)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